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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15 16:02:18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
  根据《2015年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教育部最新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名单”中所列我省81所普通高校未评聘中级职称的新入职教师,2014年参加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违纪人员除外,已受聘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本次培训。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分为学员网上报名和各高校师资管理部门统一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参加培训学员)
  2015年7月1日至7月5日24时,学员登录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hljgszx.com)进行网上报名,报考5科人员点击“报考全科”选项;报考不足5科点击“报考补考或必修”选项。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传1寸近期蓝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分辨率240×300dpi,大小不超过50k,用于制作准考证,切忌生活照,大头贴,手机照等非证件照)。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网上报名页,交所在单位师资管理部门。
  (二)现场确认(院校负责人)
  1.学校确认时间:2015年7月6日,各高校师资管理部门负责收取本校申报岗前培训人员所需材料,并进行网上确认。
  2.学校报送材料时间:2015年7月7日,各高校师资管理部门将本校申报岗前培训人员所需材料送到黑龙江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师大行知楼719室)。
  3.学校上报所需材料
  (1)加盖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公章的报名汇总表(通过院校登录入口打印)一份。
  (2)补考材料:2014年考试成绩单(本次培训只承认2014年参加黑龙江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一份。
  (3)免修材料:高等学校“教育学”“心理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三、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培训费用由省教育厅承担。
  四、培训时间
  2015年7月9-18日为集中培训时间;7月19日-8月31日为校本培训时间。校本培训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师资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并于9月1日前将本校参训教师成绩通过院校登录入口提交。
  五、培训地点
  (一)集中培训地点
  哈尔滨培训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齐齐哈尔培训点:齐齐哈尔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佳木斯培训点:佳木斯大学
  牡丹江培训点:牡丹江师范学院
  大庆培训点: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具体培训地点于7月9日之前在高师中心网站上公布。
  (二)校本培训地点:参训教师所在学校
  六、课程安排
  集中培训开设科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另开设现代教育技术多媒体课件制作、高校教师职业生涯规划、高校教师礼仪、高校教师心理问题与调试等专题。具体课程表及讲义于7月9日前在高师中心网站公布,学员可自行下载。
  校本培训课程由学员所在学校负责安排。
  七、考试时间和形式
  全省各培训点学员统一在哈尔滨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8:30—10:00高等教育学
  10:30—12:00高等教育心理学
  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科目为闭卷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具体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积极为参训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创造条件。
  2.各高校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参训教师的日常管理与考核。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初亭峰,屈新珂;电话:0451-88060262或0451-88067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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